签了兼职合同,照理说兼职属于非全日制劳动,但是实际干确是全日制劳动每天工作超八小时,且工资低于全日制劳动和非全日制劳动工资的最低标准,然后甲方以效率低为由短信辞退她,只支付了几天工资没有支付加班费,该怎么维权?可以走劳动仲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并索要加班费和非过失性辞退的半个月工资补偿吗?
您好,实际劳动关系如果符合全日制劳动的,未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的,劳动者可向有关劳动机构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