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的广告说容量最大,这违反广告法嘛?

我有一款女包手袋,在线上销售,在产品描述中,当介绍到包包的内部容量大小时,用了这句话:戴妃包因其大容量极大,能够使容纳直达到最大,护肤品、手机、雨伞、纸巾.....通通都可以装下。请问这个“最大”的词属不属于违反广告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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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您好,新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出现“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所以,该广告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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