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律师,我姐姐的小孩6岁在院子里玩,被一成年人打了,造成手部骨折其他多部位挫伤

但是对方家长说他们家的孩子虽然成年,但是有精神疾病时好时不好,叫我们私了,说就算去了公安局也是要我们协商私了,真是这样吗?孩子现在还在医院住院在,医药费由他们家在出?后期该怎么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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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您好,如果对方真的是精神病人,则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可以通过做司法鉴定确定孩子的伤残等级,以此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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