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单位不给续签了,应该怎么赔偿?

您好,三年合同到期,单位不给续签了,应该怎么赔偿?是按照个人工资计算还是当地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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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单位应该赔偿您3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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