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分居两年并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要离婚,可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申请离婚,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您只有找到对方,离婚才会比较简便。
我跟我老公结婚三年,但其实在一起生活才半年就各自过各自的,婚姻生活其实名存实亡的,我现在有了新的想结婚的对象,想问一下律师,我们已经分居两年了,分居两年是不是可以自动解除婚姻?我们俩现在都互相没有联系了,如果不想再去找他,怎样离婚比较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