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门打工两三年了,期间没有给我一分家用,我还晓得他有一个情人

当时他跟我保证会跟她断的干干净净的,可是我有一次发现他们还在发一些暧昧短信,而且他在外面我也管不了他,他曾经给我写过保证书,写过他欠的8万买房债务全部他自己还,如果我现在想离婚,他的债务我需要共同承担吗?写了我两人名字的房子应该是平分吧?(房子是他出钱买的,我们家就出了2万买家电,其他欠的钱他都还得剩8万了,就是因为说还欠款,这结婚3年都没给过我一分家用,都是我在厂的上班的钱自己顾自己的,房子是写的我俩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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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如果房子是婚内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保证债务自己一人承担且愿意承担,则您不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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