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把我过继给别人,现在他们老了,我有赡养他们的义务吗?

律师您好,我三岁的时候我的亲爸妈就把我过继给了现在的养父母,听说还收了钱(这个只是听村里人说的,我没有去证实过),我之前家里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现在我的亲爸妈年龄大了经常生病要吃药,我读了大学出来混得比家里兄弟们好,所以我的两个哥哥就想让我也来分摊我亲爸妈的医药费,每个月出生活费,从人情上我可以同意,但是心里其实还是有点不痛快,我自己的养父母都还在,我定期也会给他们一些钱花,那是因为他们养育了我,供我读了大学,我们有感情,可是我的亲爸妈不管有没有感情,光是想到他们曾经抛弃过我,我就不好受,所以想请问律师在法律上我有这个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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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你被你亲生父母过继给别人后,你与你的养父母形成收养关系,此时你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在法律层面上你没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在道德层面上,你可以给予生父母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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