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时间内,我是吃过中午饭,在厂区的休息区晕倒,摔倒骨折的,算工伤吗?

在上班时间内,我是吃过中午饭,在厂区的休息区晕倒,摔倒骨折的,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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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鲁斌 - 律师
擅长:律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即工伤认定标准为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原因。从你表述的情况看,你是在工作地点摔伤,但休息区晕倒时间是否为工作时间也并未明确表述清楚,也不属于履行工作职责。所以,我认为你的情况并不足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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