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开车把人脚碰了,但是没有一点伤,我爸让他做我们的车,给他送医院。

我爸开车把人脚碰了,但是没有一点伤,我爸让他做我们的车,给他送医院。可是他必须要救护车,才去医院检查。后来救护车把他送到医院,医生拍片子检查了,说没有一点伤,不需要住院。但是对方要强制性住院,说要留院观察。我爸交了1000块钱住院费,又给对方掏了400元生活费。现在两天了,对方说脚痛,还不肯出院。医生对他说了,你没有一点伤,也要求他出院。但是对方就是不肯出院,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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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鲁斌 - 律师
擅长:律师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这种情况,对方属于额外扩大您的损失,您可以报警,请求警察同志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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