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经76了,老伴走的早,我觉得我的日子也不多了,想把我的房子和财产给我儿子

但是不想要我儿媳妇分到这些,在遗嘱上可以怎么写?或者怎么来把财产转给儿子?儿子儿媳感情不好,为了孙子才没离婚,但我觉得保不准以后还是会离婚,我想让我儿子能多留点钱培养我的孙子,请给我点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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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鲁斌 - 律师
擅长:律师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您可以立遗嘱将您的个人财产指定均由您儿子一人继承,并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方式立遗嘱,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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