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算下来四五年,都有十几万的工钱没有给我们了,每次都是结了上年欠下年的,如果离婚的话,这些钱应该也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吧?我能分的到吗?
您好,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您丈夫的工资应当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