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和我老公离婚。结婚后他就帮他亲戚打工,但是每个月也就发个基本工资,其他的都欠着

现在算下来四五年,都有十几万的工钱没有给我们了,每次都是结了上年欠下年的,如果离婚的话,这些钱应该也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吧?我能分的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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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鲁斌 - 律师
擅长:律师

您好,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您丈夫的工资应当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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