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李明,科技公司的一名高级软件工程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并规定了加班费计算方式及调休政策。自2023年初起,由于公司接手了多个重要项目,李明所在的部门被要求加班以按时完成项目交付。李明连续数月每周工作超过60小时,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也经常被安排加班。尽管李明多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直接上级反映加班过多,但公司仅按合同规定的最低标准支付了部分加班费,并承诺剩余部分将以调休形式补偿。然而,随着项目截止日期的逼近,李明发现调休申请频繁被拒绝,理由是“部门人手紧张,无法安排调休”。在多次协商未果后,李明决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