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

请问,仅凭村委会的一封公开信,就打围墙,逼拆迁户签协议,属于违法行为吗?应找哪个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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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所以,仅凭村委会的一封公开信是不能拆迁的。如果您认为拆迁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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