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2003年购买的房子,是顶楼,现在楼面一直漏水,物业说已经过了质保期不予维修,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该如何维权?
物业公司的确不负责维修楼顶漏水的情况。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的入住时间已经超过5年,可以找当地房地局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通过物业专项维修基金进行中修或大修。不过,你要先找专业人员找到漏水的真正原因。其二,维修基金的使用也会有一些条件,符合条件才能进行维修,比如: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是否包含小区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费用、物业费是否都交齐了(注意是指该栋楼的全部业主是否都交齐物业费)、同时还要考虑公共设施的破损面积或者维修造价等因素。由于篇幅有限,仅回答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