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是否属于被侵犯肖像权?

之前在一家影楼拍摄了一组艺术片,他们保留了我的底片,这次做活动用我的照片打广告,不过是在网络上转发的那种,不知道有没有印海报之类的东西。我这个是被侵犯了肖像权吗?如果是的话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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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唐艳玲 - 律师
擅长:法律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影楼未经你同意擅自在网络上发布广告,是属于侵权行为。你可以根据情况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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