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老板讨要工资,变成寻衅滋事?

老板欠我工资,多次讨要,都没有结果。于是,我就找了两辆车将公司的通勤大客堵住,以引起老板重视,以求返还工资。事情发生后,老板报警,在我没在现场的情况下,将我的车拖走,拖到派出所扣留。但并没有告知或者通知我车被拖走,于是我到派出所要车,但是接待我的是一名警察(穿的警服是不是辅警我不知道),我告诉他,你们把我车拖走了,我来取车,他说你有钥匙么,我说有,他说,那你开走吧。于是我将第一辆车开走,当我返回准备开第二辆车的时候,发现我的车被铁链锁住,并且告诉我,你犯了寻衅滋事罪,要对我行拘留。

事情已经过去一个礼拜了,仍然没有给我答复,我多次到派出所,都说警察出去开会了,并且告诉我已近立案了,但事情发生至今,没有警察给我做笔录,也没有给我出示什么扣车手续,也没有在任何单据上签字。请问,办案单位这么做事存在问题吗?我的情节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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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唐艳玲 - 律师
擅长:法律

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本罪侵犯的客体必须是公共秩序。因此主要是看你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公共秩序的影响。另外,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在证据确实的情况下才能定罪。建议你聘请律师参与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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