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本人于去年11.3日与某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了授课协议。但是一直没有正式进行授课工作。此间,公司对我进行了多次的培训 。第一次,二次是在分校中心培训。第三次培训是把我们送到了公司总部进行培训,第三次培训的差旅费用,住宿,生活是公司账户直接支付。但是培训之前,一直没有说过培训协议的问题。直到培训中期,要求签署培训协议,要求培训期间离开的员工赔付相关差旅费用。但是我现在面临退出培训的状况,如果我在期间离职,公司向我要求赔偿,合法吗?
你好,你的情况要具体看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是否合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