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专门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工作和培训期如果在服务期内,那么不应该计算相关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服务费用。假设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为10万,服务期5年,工作了3年辞职,服务期还剩下2年,那么违约金不得超过4万。《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