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通过书面协议又共同共有变更为按份共有是否有效?

甲乙二人登记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一套,并取得物权证,物权证登记为共同共有。但实际情况是甲乙出资的多少不一样,现甲乙双方用书面形式约定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请问这份书面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对抗物权证载明的共同共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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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你好。这份协议对内是有效的。如果离婚,可以以该份协议作为婚内财产分割的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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