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应兵材料 仲裁庭胡乱裁决,人民法院四级工伤法院判赔1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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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上午9点左右,我的父亲何应兵在麻城一建远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钢筋制作车间不幸打伤手臂,后麻城人社局认定工伤,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18年3月7日再次鉴定为四级工伤,受伤至再次鉴定前后9个月时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33条,应当是9个月,而麻城市人社局仲裁庭只判决4个月,显然是胡乱裁决,事故至今只收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社平工资约8万多块钱),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被麻城市人社局以在打官司为由扣发,目前没收到被告及社保基金一分钱赔偿。
麻城人民法院审判员蔡永光在我父亲的官司中,判决不公,四级工伤,判赔1525元假肢鉴定费,其他诉求全部驳回,被告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盖鲜章(目前该证明在法院),证明我父亲何应兵受伤前月平均工资7500元,实际还不止这个数,证人何明强是包工头,被告要求我父亲提供银行流水及纳税证明是诡辩。
事故至今,我作为伤者儿子,杭州麻城来回奔波疲于奔命,我父亲在与麻城市人保局交往中受够了白眼,其中麻城市人社局工伤科戴科长(手机 18186320777)在父亲做伤残等级鉴定时候,对提交的材料事项不作说明导致鉴定延期2月,中间我们询问结果,一直让等,结果出来后,也不打电话提醒,后来是我们打电话问伤残鉴定等级出来没有,他才说前几天到了,让我父亲去取。麻城市人社局仲裁庭办公室科长在询问我父亲的工资时候看到被告公司鲜章的收入证明,当场反驳称:“麻城市没有这么高的工资”,对于说出此话的人,显然是绝对的站在伤者对立面。

伤者儿子电话微信同号 何志锋 18717981802 请求媒体记者曝光,还我父亲公道!非常感谢!
超大附件包含上传不了,如果可以发布,麻烦记者联系我微信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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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如果对裁决不服,建议在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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