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徐桂萍问题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监督审判庭长徐桂萍在非管辖地受理(2016)鄂0106民初213号案件、在党的十八大后徐桂萍收受贿赂、帮助坐牢七年的原告是武汉市洪山区的真实身份、伪造成武汉市武昌区身份、原告起诉状阐明合同履行地在武汉市青山区石化厂、徐桂萍通过法院的关系在非管辖地武昌区法院立案、在本人接到徐桂萍通知拿起诉状时、做庭前调查时如实说明本人(被告)长期在武汉市青山区石化厂居住、与原告签订协议及协议履行地都在武汉市青山区武汉石化厂。在开庭前2月22日本人提交法庭管辖异议申请书、青山区租住地证明、说明该案与武昌区没有任何关系以及其他证据、并且要求徐桂萍开具证据收据、徐桂萍眼睛一瞪说;你又不是给钱我、开什么收据。在3月4日开庭宣读答辩状中本人又提出管辖问题、徐桂萍不理会又不下裁决、本人(被告)在长达一年多的庭审期间到武昌区法院多次反映管辖地问题、徐桂萍贪赃枉法的问题没人理会、徐桂萍造谣说我在开庭前没有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徐桂萍不受理、并且认为她判决是正确的、请问徐桂萍你收了坐牢的原告钱财、通过不正当手段在武汉市武昌区立案、采取收到本人证据不开收据、毁灭证据、伪造证据进行判决能够正确吗、原告犯了抢劫、盗窃罪坐牢七年的人贿赂了你、说明了什么问题你心里不清楚吗、你看见钱什么法律、党纪通通不重要了、你三观不正怎么还能够当上法院付庭长、共产党员。
原告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诉讼、本人(被告)要求徐桂萍驳回她的利益关系户原告的诉讼请求、退还本人(被告)扣押的资金、冻结的退休工资、消去失信人员名单、要求武汉市武昌区法院调查徐桂萍问题与时俱进的清理出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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