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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儿患有重度精神病,父亲可否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儿子?
分类:
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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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1秒前
你好,如果出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女儿有生活来源,则不需要保留份额。如果没有生活来源,则需保留份额。
《继承法》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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