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和妻子离婚,但是我在几年前自己出资和朋友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请问这个应该怎么分割?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其它 2 个回答

律师鲁斌 - 律师
擅长:律师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律师鲁斌 - 律师
擅长:律师

您好!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您在准备离婚时,这部分财产是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1、可以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您妻子;2、可以将出资额转让给其他股东再进行分割。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 36667 浏览

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