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我的朋友原在A公司上班12年,后A公司与B公司合并变成C公司(A公司已注销,C公司已成立5年),朋友在A公司已是无固定期限合同,C公司一直未与朋友签劳动合同,现C公司裁人请问原A公司劳动合同是否有效,C公司是否属于未签合同违法行为,是否能有2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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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2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所以,原A公司劳动合同是有效的。C公司如果是因生产经营调整等正当理由裁人,需优先留用您这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如果一定要裁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C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裁人,则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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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鲁斌 - 律师
擅长:律师

您好!因A公司已经注销,所以您朋友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与C公司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其主张双倍工资的请求。C公司裁人如果事实和程序合法,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影响双倍工资的请求;如果裁人行为违法,则您朋友既可以要求C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还可以要求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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