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房价外收取了天然气初装费,请问如何维权

2009年8月1日当地政府发文要求新建的商品房不允许另外收取天然气初装费,必须计入商品房成本价中,2013年买房中,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单方添加了天然气初装费由买方承担。由于政府的文件没有向社会公布,所以我们一直不知道这个事情,最近在其他小区维权中才知道这个规定,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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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鲁斌 - 律师
擅长:律师
新建商品房燃气初装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相关政策及既有住房燃气初装费标准按照市、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执行。天然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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