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维权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因资金断链,在未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将该房抵押给银行贷款,导致买受人的房屋办不了产权证,请问 买受人该如何维权?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1 个回答

律师鲁斌 - 律师
擅长: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 21523 浏览

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