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是婚后我参与了还贷,请问我有权要求分割房屋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相关规定,该不动产可以由双方约定处理方式,若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