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跟我老婆1992年结婚,她于2008年患病去世,我们有2个孩子

现在都是我带在身边,我老婆因为是独生子女,所以在她去世后我还是对我岳父母很好,经常去看他们,给一些生活费,去年经人介绍我认识了一位离异老师,接触下来觉得性格各方面都比较合得来,现在想再婚,但是我的岳父母听说了不同意,怕她对孩子不好,可能也有点怕我结婚了不再管他们,我想问一下律师,我对我的岳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我的孩子对他们有赡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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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您好,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女婿,所以您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另外,婚姻法第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如果您的孩子如果有负担能力的话,有赡养外祖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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