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80年12月至2005年7月,在铁门崗郷周毛村小学工作期间。村级累计拖欠我个人劳动工资13000多元,十几年过去了,每当向村领导问此事时,领导都以没钱,不是现任领导经手事推诿,分文不给,致使我家庭蒙受巨大的经济困境和精神压力,小孩读书无钱要贷款,家人无钱治病,农业生产无钱投资。 诚请律师给我帮助,社会和法律还我一个公正。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拖欠工资已过诉讼时效,建议您跟学校进行及时的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