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您对该起交通事故存在过错,比如明知朋友喝酒开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您对此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过年我把车借给朋友回老家,朋友回老家了又把车借给了一个亲戚开,然后这个人酒驾后出了事故,把别个车撞得挺严重,但没有人员伤亡,对方没有提赔偿。但是我的车也撞得不轻,当时他们也备案了,请问我现在走保险,这种情况下对我个人有没有什么影响,需不需要担什么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