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在我国《婚姻法》中是属于禁止结婚的,如果你们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情形的,则可以结婚。
我跟我现在的男朋友是同学介绍的,当时还说很巧是隔壁村子的,家里很近,我们各方面也都比较合得来,今年本来准备带回家去让家里人看看,可是最近才听他家里说,我们两家竟然是认识的,算来应该还有一点远方亲戚的关系,就是什么七大姑八大婆的那种很远的亲戚,连他父母也扯不清到底是不是算近亲,搞得我们现在都好尴尬了,不知道还该不该继续?结婚怎么来算近亲,我们这种很远的关系,在领证的时候会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