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租给别人了,由于租客管理不善,造成阳台的漏水的地方被堵,造成水漫进屋子,木地板砖钱坏了,墙脚砖也损坏了,请问这是谁的责任,租客一直到搬走也没有和我说,请问这是谁的责任,能不能让租客负责维修,或者赔偿
您好,根据《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确实是租客管理不善导致房屋受到损失,则您可以要求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