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手房东那里接手了宾馆,那个人一直找理由说房产证什么的在老家,后来交了60万转让费,过了一个月才知道那个人不是房东,现在这儿的房子要拆迁了,房东赶我们走,合理吗?
您好,您交了60万转让费应该让对方协助完成房产过户相关手续,对方未协助办理房产证过户属于违约。至于您说对方不是房东,您需要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及谁是真正的房东。您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