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公司签临用工合同,一年一签,已经签了五次,现在公司不要他干,说临时工没有赔偿。在公司五年没有一天年休假。这些合理吗。谢谢!

朋友在公司签临用工合同,一年一签,已经签了五次,现在公司不要他干,说临时工没有赔偿。在公司五年没有一天年休假。这些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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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田崇军
擅长:法律

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后,第三次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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