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公司签临用工合同,一年一签,已经签了五次,现在公司不要他干,说临时工没有赔偿。在公司五年没有一天年休假。这些合理吗。谢谢!
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后,第三次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