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这属于公司的自主管理行为,不会被视为违约或违法行为。
赵小姐是某大型制造企业市场部门的一名资深员工,已在公司工作超过五年,期间表现出色,多次获得部门表彰和客户好评。根据公司内部的晋升制度,赵小姐认为自己符合晋升至市场部经理的条件,并对此充满期待。然而,在公司最近的一次职位晋升中,赵小姐意外落选,而该职位最终被一位入职仅两年的新员工获得。赵小姐对晋升结果感到十分不解和失望,她认为自己无论是从工作经验、业绩成果还是团队管理能力上都优于那位新员工。她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了质疑,并要求了解具体的晋升标准和评选过程。在内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赵小姐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她咨询了专业律师,并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公开晋升标准、评选过程及结果,并可能要求公司支付因晋升不公而给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