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的过程中突发心肌梗塞,被紧急送到医院治疗,花了不少的医药费,医生说后续还需要在家休养八个月,单位送了几百元慰问费后便没消息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否按工伤认定,如果自己休养八个月单位会不会辞退自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工作中突发心肌梗塞不属于应予认定工伤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