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重病期间,被单位忽悠协商解除合同停掉社保,可以仲裁吗?

我是一家事业单位的外聘司机,正值事业单位公务车改革,单位领导给我们开会说转变用工方式,改现在的“外聘用工”为“购买服务”,让我们先签解除合同再签聘用合同,而且解聘合同签完也按照规定给予了我们经济补偿金,但在续签合同时,单位就唯独没有与我续签,说是我是重症,不签。同时还停掉了我的社保。

单位领导动员我们解除合同时,给我们讲就是转变身份别无其他,大家不要有顾虑,出于对领导的信任,我签了,但最后的结果是他们用这种方式把我一个还在医疗期的重症患者给解除了合同。他们这样做对吗?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 16344 浏览

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