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农家女就不能分到承包地吗?

     我是湖北潜江A村村民,女,已婚,丈夫是城镇户口,我长年在外打工,户口一直在A村。20119月,村民小组重新分土地,我要求分给我一份,遭到村民小组拒绝,拒绝理由主要有两点:1、女儿出嫁不得分地。2、我不在本村常住。 

   请问:1、我是否有权分到土地?如果有,我该通过何种途径和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2、如果诉诸法律,我该把谁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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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011年之前您在该村一直有承包地。根据上述规定,须结合您现在具体的情况来看您能否分到承包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您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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