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超市购物,在超市门口到直梯间路口入口处,设了路桩,其中一个只留路桩基座,没有人看护,也没有警示牌,将我绊倒摔伤,超市带我看急诊和门诊检查,承担了费用,手术费没承担,现在要起诉,案由是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损害纠纷还是公共安全管理责任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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