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的龙苑澜岸小区,联排别墅区自带车库,但物业仍然强行收取每车80元的停车费,物业称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自己查看了一下,个人理解是:业主购买了产权的停车位,每个车位每月须向物业交纳80元的停车费,这80元是物业维护车库内的卫生,照明和安保等费用,收取是正当的,但是龙苑澜岸的联排别墅区是自带的车库,车库内的卫生、照明都没有占用公共区域的资源,安保费用业主交纳了物业管理费。个人认为自家车库停车物业仍然收取停车费是不合法不合规的。不知罗胜律师的是否赞同本人的观点?如果赞同,我们业主将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