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丈夫父母出了一部分钱,我们夫妻出一部分钱,共同凑了首付。这套房写的我们的名字,用我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是我们夫妻还。我们的离婚房产该怎么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