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结婚的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婚姻问题涉及到男女双方的身份关系,婚姻关系受《婚姻法》的调整。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该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虽然您女友写了保证结婚的承诺书,但是只要她没有和您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讲就仍然有另外选择配偶的自由。她所作出的保证仅受道德范畴方面的约束,而不受法律保护。只有你们双方到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你们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