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对学生罚款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因为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学校、老师有对学生予以处分(纪律处分)的权力,但却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老师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同时还规定,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不论教师对学生罚款干什么用,本身罚款就是违法的行为,请各位同学积极向学校领导(校级领导)或者市教委反应,一定会有人对这种违法行为制止和管理的。或者你们可以直接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