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分手彩礼可要求返还吗?

我与张某于2003年按农村习惯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张某父母向我要了2万元彩礼。一年后,我俩生育了一个女孩,今年年初,她提出分手,并离家出走。请问,我可以要求她返还我2万元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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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吴胜利 -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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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你们只是举行了结婚仪式,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你可以主张返还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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