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土地问题起诉村镇府,枣阳法院不给立案,

我因土地问题起诉村镇委,枣阳法院不给立案,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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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您好,根据最高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所以,如果您不服,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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