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影制片厂一期旧城改造工程存在的一系列拆迁问题?

1、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没征求拆迁区域内人的意见,没有原地还建,没有安排改造地段的置换房源,没开听证会。需要强调的是,该区域拆迁后的建设规划中有住宅,这些住宅为什么不能拿来原地还建?既然不愿意原地还建,再出台一个低得离谱的拆迁补偿价,公理何在?

因此提出合理化要求如下:必须增加原地还建。如果否认今后此区域拆迁后会建住宅,请公开立承诺书,承诺今后一旦建了住宅免费补偿每户一套届时建好的住宅。如此我们可以暂且认为是无法原地还建的,但是补偿价一定要大幅提高。

2、目前提供的8处房源,都是偏远房,尾房(即别人挑选不要的房),正式征收时房价还相对征求意见稿时每平米涨价1、2千甚至更多。这还不算,为什么附近的妙墩片拆迁可以有中城悦城的还建选择?这8处房源比中城悦城比相差几个档次?

3、在评选华汉评估公司当中,存在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就是选票,拉票数据都是假的,与实际不符),隐瞒事实真相,导致华汉公司评估价严重偏离市场现今价值。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武汉华汉拒绝公布这么低的评估价是怎么演算出来的,甚至连参考了几个周边二手房价格,价格到底是多少,一概无可奉告。据此可以明确判断:此评估价不明不白,低到让人无法相信,更无法接受。强烈要求武汉华汉公布评估价的详细演算过程,否则这么低的评估价如何取信于民?群众利益由他们拿来开玩笑?这次拆迁总面积有18.02万平米之多,每平米少评100元,岂不是总补偿款就可以少给1802万元?

4、看房先交房产证,违反选房程序,使己选房户无耐之下交了房产证,签协议,给未签协议户造成不公平的待遇。强烈要求在评估价更新到合理价位之前,暂停选房程序。                    

5、关于阳台一半面积应该按打包价,不应该按评估价。计入房产证的一半阳台面积是乘以打包价来补偿,为什么另外一半没有入房产证的只能乘以评估价,难道这一半阳台和另一半阳台待遇要有不同?

6、每家装修价格应该按市场价格调节,不应该按几年或者是10年前价格来算,物价上涨,人工费上涨因素,500元每平的装修补偿偏低,至少装修费应在1200-1500之间。若有不妥,我们拆迁户可以不要装修补偿费,但是要请拆迁责任方为我们拆迁户免费精装修一套相同面积的新房或二手房。

   综上所述,电影制片厂一期旧城改建在此次过程中使用: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原则,违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期诈等行为,严重侵犯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要求如下: 

   1、要求江汉区人民政府增加原地还建。要求提供就近房源置换。

   2、由评估公司给出此前评估价的演算过程,若有问题,必须重新评估,同时给予正确,合理的补偿价格。

   3、阳台未入房产证的一半阳台面积补偿必须乘以打包价。

   4、装修补偿应增加到1200-1500每平,或者请拆迁负责方为我们拆迁户免费精装修一套同面积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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