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3岁,在幼儿园课间活动时,被小朋友撞倒,导致脚部骨折

现在幼儿园说当时比较乱,也没有人看到是谁撞的儿子,幼儿园的院长避而不见,这医药费赔偿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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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唐艳玲 - 律师
擅长:法律

您好,幼儿园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若造成您儿子伤害的当事人有过错,其监护人也是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对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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