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男方消失了半年,后来又来找我,我觉得他很不负责任,不想跟他在一起,但是

他妈妈知道我们有了孩子,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我家庭条件一般男方家庭条件较好,所以当时协议的是他们保证他的生活教育,我每周可以去看他三次。当时谈得蛮好,后来也是这样执行了2年,半个月前,我找不到他人了,去他单位说是他调职到天津去了,全家都过去了,都没有跟我说一声,就悄悄把孩子带过去了,我接受不了,他已经破坏我们的协议了,我是否能要回孩子抚养权?我现在有一个超市售货员的工作,虽然不富有,但是孩子还不到3岁,是否对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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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邹扬扬 - 律师

您好,您可以跟您前夫协商解决孩子探视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您坚持想要回孩子抚养权,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结合你们的经济条件及利于孩子的成长等原则,由法院综合认定孩子归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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