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各地政策情况不一样,补贴标准不一样,对民办教师公办教师政策不一样。比如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豫教人〔2012〕182号文件规定,“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参照本意见解决其养老补贴问题。本意见执行之日起,已超过60周岁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补发养老补贴。”“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人员按教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10元的标准发给养老补贴。 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补贴标准按照原民办教师15年教龄补贴金额执行。”河南省民办教师和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都有相应的补贴。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 件 鲁教人发(2014)1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 《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原民办代课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为使原民办代课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积极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向我省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并制定本实施意见。”“发放范围:凡现为山东省户口,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山东省则只对民办教师规定了补贴政策。
综上,您母亲的情况需根据本地实际政策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