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厂工作3年1O个月,现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能拿到经济补尝吗?能拿多少?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您可以拿到三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